穗府办〔2008〕23号
关于成立广州市支援四川灾区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
各区、县级市人民政府,市政府各部门、各直属机构,各有关单位:
为进一步做好支援四川灾区抗震救灾工作,加强组织领导,统筹协调指挥,市委、市政府决定成立广州市支援四川灾区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。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:
组 长:陈 国 副市长
副组长:赵南先 市政府副秘书长
李治臻 市民政局党委书记、局长
李哲夫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
成 员:曾锡棠 市委办公厅副巡视员
史琨市 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
邓庆彪 市政府办公厅应急办主任
纪可光 市政协副秘书长
管智坚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
马卫平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
李 忠 市委台办副主任
王华俊 市经贸委副主任
王小强 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
何 靖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、副局长
蔡国强 市监察局副局长
孙 峰 市民政局副局长
段彩英 市财政局副局长
钟丽英 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
简文豪 市建委主任
章威市 交委副主任
李国荣 市外经贸局副巡视员
熊远大 市卫生局党委副书记
陈海如 市国资委纪检组长
李晓峰 市体育局党委副书记
刘保春 市外办副主任
潘嘉玲 市侨办副主任
王 春 广州警备区政治部副主任
刘小钢 市总工会副主席
李洁明 团市委副书记
张 鸣 市妇联副主席
戴玉庆 广州日报社社长
李锦源 广州市电视台台长
叶小帆 广州电台台长
谈志向 市协作办副主任
胡斯团 市气象局副局长
何朝晖 市地震办主任
欧阳炳惠 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
卢贝拉 市慈善会秘书长
陈大跃 越秀区副区长
刘 捷 海珠区副区长
郭兴荣 荔湾区副区长
江绍强 天河区副区长
叶志良 白云区副区长
危伟汉 黄埔区常务副区长
戴新爵 花都区副区长
龚红番 禺区副区长
毕婉玲 南沙区副区长
成潘流 萝岗区副区长
刘宗静 从化市副市长
范文添 增城市副市长
领导小组主要任务:进一步抓好向灾区献爱心捐款捐物的宣传发动,依法依规管理募捐钱物;负责全市救灾款物向灾区的转送;挑选、组织应急救援队伍,听从上级召唤;协助做好灾区重建的准备工作;关爱灾区在穗人员的工作和生活。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工作组。
一、办公室
主 任:李治臻(兼)
副主任:管智坚(兼)
孙峰(兼)
邓庆彪(兼)
组员由市委办公厅、市委宣传部,市政府办公厅,市应急办、民政局、公安局、交委、协作办、卫生局和广州警备区政治部各派一名负责同志参加。
主要职责: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;组织策划募捐活动;做好抗震救灾各项协调工作。
二、宣传组
组 长:管智坚(兼)
副组长:戴玉庆(兼)
叶小帆(兼)
李锦源(兼)
组员由市委办公厅、市委宣传部,市应急办、公安局、卫生局、民政局,广州日报、广州市电视台、广州电台,各区、县级市党委宣传部各派一名负责同志参加。
主要职责:负责做好支援四川灾区捐赠工作的宣传报道;配合办公室策划募捐活动,扩大我市开展抗震救灾工作的影响。
三、捐赠活动协调组
组 长:赵南先(兼)
副组长:孙峰(兼)
刘保春(兼)
组员由市委统战部、市委台办,市民政局、公安局、卫生局、侨办、外办,广州警备区、团市委、市红十字会、市慈善会,各区、县级市政府办公室各派一名负责同志参加。
主要职责:负责协调募捐事宜和组织协调募捐活动。
四、捐赠信息统计组
组 长:孙峰(兼)
副组长:熊远大(兼)
欧阳炳惠(兼)
组员由市委办公厅、市委统战部、市委台办,市政府办公厅,市应急办、公安局、卫生局、侨办,团市委、市红十字会、市慈善会各派一名负责同志参加。
主要职责:负责募捐资金、物资的归口统计,确保募捐资金、物资数量的准确。
五、款物转送组
组 长:孙峰(兼)
副组长:何靖(兼)
章威(兼)
王春(兼)
梁陆英 市民政局副巡视员
组员由市应急办、经贸委、民政局、公安局、财政局、交委、卫生局和广州警备区政治部各派一名负责同志参加。
主要职责:负责款物转送的协调、运输保障、物资采购等工作。
六、捐赠工作监督组
组 长:段彩英(兼)
副组长:蔡国强(兼)
组员由市民政局、监察局、财政局等部门各派一名负责同志参加。
主要职责:负责款物的监督与管理工作。
七、关爱灾区在穗人员组
组 长:钟丽英(兼)
副组长:王小强(兼)
成员由市劳动保障局、教育局、民政局、卫生局,市出租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、流动人员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,市总工会、团市委、市妇联各派一名负责同志参加。
二○○八年五月十八日
主题词:民政 救灾 通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