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中国邮票史》第3卷,“(1912—1937)中华民国时期之一”中的第208页上有这样一段文字:
1932年9月,东北爱国将领苏炳文*在国难当头之际,率部英勇抗日,出任东北民众救国军总司令,活动于海拉尔、满洲里一带。为了反满抗日,苏炳文于9月27日指令海拉尔、满洲里邮局,将伪满邮票加盖“中华邮政”字样方准出售、使用。此举引起日伪当局恐慌, 逐采取紧急措施,凡发现贴有该加盖票者,除扣以反满抗日的罪名外,邮票必须揭下,另册保管。此加盖票集邮界称“苏炳文加盖票”,加盖原票为伪满第一版普通邮票,“中华邮政”四字为木戳手工加盖,自右而左,皆加盖在原票的上方,加盖颜色有红、黑、紫三种。
*:苏炳文(1892—1975),字翰章,辽宁省新民县人。保定陆军军官学校第一期步兵科毕业。1928年后,先后任黑龙江省保安司令部中将参谋长、省政府委员、呼伦贝尔警备司令、中东铁路哈满线护路司令。1932年9月,任东北民众救国军总司令。“七七事变”后,任国民党军委会战区军风巡视团第三团主任委员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任全国政协委员、中央人民政府第三届委员、黑龙江省民革主委、省政协常委、省人民委员会参议室参事等职。
从《中国邮票史》的表述看,官方是认可 “苏炳文加盖(邮)票”属于中华民国早期邮票的。从现存的一些文献资料来看,这套“苏炳文加盖(邮)票”与其所利用的原票——伪满第一版普通邮票一样,全套一共18枚,面值分别为:半分、1分、1分半、2分、3分、4分、5分、6分、7分、8分、10分、13分、15分、16分、20分、50分和1元(图1采自陈兆汉编著的《中国邮票图鉴(1878—1949)》第896页)。票面加盖的“中华民国”字样,是用两枚木戳手工加盖而成。据《近代邮刊》1947年12月第24期刊登的刘畏三撰写之《苏炳文邮票记》披露,这两枚木戳的字样略有不同,分别用于海拉尔和满洲里(图2)。
由于本文的重点不是研究“苏炳文加盖(邮)票”的本身,而是要为这套邮票正名。
自从这套邮票诞生就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,在《民国邮票目录》中不见其踪影。各种版本的《马氏国邮图鉴》、人民邮电出版社出版的、至2012年间发行的所有《中华民国邮票目录(1912—1949)》;将其置于“附录”者有:香港陈兆汉编著的《中国邮票图鉴(1878—1949)》、台湾何国安主编的《二OO五中国早期邮票目录(1878—1949)》。早期记载这套邮票大多是些外国人,如伪满“康德十年版”的、以日文撰写的伪《满洲帝国邮票总鉴》(另附汉译)和1940年Alexander Schumann(亚历山大·舒曼)编录的,以英文撰写的《Special Catalogue of the Stamps of Manchukuo》(伪《满洲国邮票专门目录》)。
我们应该为这套“邮票”正名,但还存在两个“技术”问题:
1、它属于“中华民国邮票”中的哪一部分?
Overprints and Surcharges Issued by the Chinese Postal Service)”,即它们仍为“中华邮政”所属的邮政当局发行的,并应将“加盖邮票”与“改值邮票”区分开)和“中华民国地方邮政邮票”(笔者认为应将其英译为:“The Local Post Stamps in the Republic of China”,即这些邮票不是中华邮政系统的邮局发行的)。
在其第4部分——“中华民国地方邮政邮票”中,仅包含“西藏地方邮政邮票”,即由不属于“中华邮政”系统的邮局发行的,而是由西藏地方政府(噶厦)开办的邮政机构——“扎康”发行的邮票。
同样,由不属于“中华邮政”系统的邮局发行的,而是由抗日的“政权”的邮局发行的“苏炳文加盖(邮)票”,亦应纳入“中华民国地方邮政邮票”之中。
2、 “苏炳文加盖(邮)票”如何正名?
由于“苏炳文加盖(邮)票”只是集邮界的一个俗称,为了将其归入“中华民国地方邮政邮票”,笔者建议将其称为:“黑龙江地方邮政邮票”,以便与“西藏地方邮政邮票”统一称谓,皆因其发行和使用在黑龙江省。